主釋放我使我得自由
文/許秋娥
2008 年,二女兒告訴我,前夫要帶小三回臺灣過年,大女兒怕我難過,就叫我留在台北不要回台中,正好那時聽到佳音電台報導溪水旁協會有成長營活動,我就報名參加。
回想當年老公假藉投資考察的名義前往大陸,實際上是帶著小三的約會之旅,連續七天音訊全無。七天後的凌晨四點,突然接到他打來的電話報平安,聽到他的聲音,我非常的開心也放心了。沒想到老公的手機誤觸回撥功能,他卻不自知,電話的那端傳來了與女子交談的聲音。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希望可以趕緊前往大陸。
當時是農曆年前夕,臨時要買機票實在不容易,出發前我跟上帝做了個禱告,此行如果是神的心意,就讓我順利前往吧。如期到了大陸,也找到前夫。他向我解釋,並沒有帶小三前往,未連繫的這段期間,是迷路等等藉口。在我逼問下,最後終於承認已經有了外遇的對象。晚上,老公問我,那女人肚子餓,沒飯吃,可不可以帶她一同前往吃飯?我同意了。
老公與那女人談判到半夜時,沒想到她卻鬧自殺,老公要我幫她包傷口,我也做了;最後老公開口希望我能接納她,讓她做他的小老婆,在《聖經》真理的教導之下是不允許的,我一口回絕。隔天早上,我帶那女人去醫院治療傷口;到了下午,她決定要離開老公回江西老家,開口向我要車錢,於是我給她錢坐車,車沒搭上,卻換來她最後對我咆哮、辱罵的結局。前夫雖然同意結束這段戀情,卻不肯與我同行回台灣,我震驚又難過選擇先離開了。
回到臺灣後,上帝用祂的話語來安慰教導我:「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」(聖經馬太福音五章 44 節),於是我就開始為小三禱告。一開口禱告時,每說一次,心就碎一次,我跟上帝說:「好痛喔!如果愛她是祢要我做的,我願意順服,但是我做不到,主呀,求祢幫助我。」經過無數次的禱告後,心就慢慢不痛了,最後,當我再一次的為那女人禱告祝福時,心卻完全不痛了。感謝上帝,藉著禱告讓神的愛醫治我的心。
離婚後,大女兒告訴我,奶奶生病了,我在靈修讀經中,上帝藉著經文光照我:「所以,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,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,就把禮物留在壇前,先去同弟兄和好,然後來獻禮物。」(馬太福音五章 23~24 節),於是我決定與女兒前往醫院探視婆婆。我對婆婆說:「媽媽,若我在當您媳婦的時候有得罪您的地方,請您原諒我。」說了這句話之後,問婆婆是否可以為她禱告?婆婆答應了,一個祝福禱告並擁抱拉進了我們之間的距離。
回想這一切,我深深感覺到,因為來到溪水旁,讓我有機會更親近上帝,學會饒恕也透過饒恕,讓上帝的愛再一次進入我的生命,使我的身心靈得到完全的醫治、釋放與真自由,將這一切的榮耀歸給上帝。